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因地处红河流域元江中上游而得名。县城坐落在元江两岸,国道213线(高速)、国道323线与红河经济干经交叉处,是云南省通往南亚、东南亚的陆路必经之地。现辖6乡4镇3农场(不含省属元江农场),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是以哈尼族、彝族、傣族三个少数民族为主体多民族和睦共处的民族自治县。元江山川毓秀,物华天宝,古有“滇南雄镇”盛名,今得“天然温室”、“哀牢明珠”美誉。境内山坝相间,立体气候特点突出。全县植被覆盖率62.9%,森林覆盖率41.5%,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造就元江丰富的矿产、生物资源,现已查明的矿产有金、银、铜、钴、镍、石膏、蛇纹石等,其中镍矿蕴藏量约53.3万金属吨,位居全国第二;拥有野生动物资源100多种,农作物资源163种,经济作物资源228种,林木资源2000多种,药材资源58科87属170多种,花卉品种资源61科224种。其中尤以芒果、荔枝、香蕉、菠萝等经济林果和芦荟、茉莉花、热带花卉等特色生物资源的优势突出。元江一年四季山清水秀,瓜果飘香,花开不断,是观光旅游、谋求投资发展的丰饶宝地。
元江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